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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城A區三地段經屋售價公佈
2024-04-08 21:57:32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公報》刊登第5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涉及2019年經濟房屋申請的新城A區三個地段,即B4、B9及B10地段的經屋單位售價及補貼比率。三個地段合共提供3,017個單位,將於今年內落成。

A區位處澳門半島以東,環海而建,居住環境均較過往經屋項目為佳。特區政府表示在訂定2019年經濟房屋申請單位售價時,是根據經第11/2015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俗稱「舊經屋法」)進行。根據「舊經屋法」第32條規定,單位售價的訂定尤其須考慮: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樓宇的座落地點、建成年份;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面積及類型。

根據政府公佈,三個地段均供應一房廳(T1)、兩房廳(T2)及三房廳(T3) 單位,其中 B4地段四4座樓宇的一房廳售價介乎1,188,800元至 1,345,200元,兩房廳介乎1,546,400元至1,682,400元,三房廳介乎1,934,900元至2,297,200元,補貼率64.4%。

B9地段一房廳售價為1,176,200元至1,438,300元,兩房廳介乎1,558,500元至1,813,900元,三房廳介乎2,028,900元至 2,274,300元,補貼率 64.5%。

B10地段兩座樓宇一房廳售價介乎 1,221,000元至 1,458,800元,兩房廳介乎 1,587,200元至 1,822,500元,三房廳介乎 2,064,800元至 2,370,500元,補貼率為 64.4%。

16年後轉讓需繳付補價

當局指在訂定售價時,其中一個須考慮因素是「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該因素是按經濟房屋二人家團收入下限作為受惠人的購買力考慮。具體計算方式是以現時經濟房屋申請二人家團的每月收入下限19,270元的30%作為每月供款負擔,按供款期20年、供款利率3.5%,以及貸款額為樓價七成,計算出可負擔之樓價為1,423,991元。再以購入一個實用面積為40平方米之單位,換算出每平方呎實用面積呎價約3,300元。根據此基準呎價,每個單位的具體售價將視乎單位座向、樓層、位置、面積和類型而上、下調整。

由於評估購買能力的主要釐訂因素是經屋申請二人家團的收入下限,故當社會房屋收入上限從2013年到2024年10年間作出多次調升後,連帶經濟房屋收入下限也由2013年的12,210元,上調至2024年的19,270元。

另外,補貼比率的公式為[(單位市場價-單位出售價)/單位市場價]X100%。房屋局會透過聘請三間專業物業估值公司對出售項目進行估價,再經房屋局綜合評定單位市場價。在16年不可轉讓期屆滿後(自使用准照發出之日起計),倘取得人需要轉讓單位,則須依補貼比率向房屋局繳付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