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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續辦樓宇管理培訓課程
2021-07-20 22:23:39

 

 

 

【本報消息】為加強私樓管理機關成員對樓管的法律知識,以及處理樓管事務的專業能力,房屋局繼開辦兩期樓宇管理培訓課程後,擬於八月至10月續辦第三及四期樓宇管理培訓課程。

課程邀請本澳法律界人士主講,第一期已於7月中旬完成,第二期並緊接於7月18日開課。由於報名情況踴躍,房屋局再增加第三及四期培訓課程,讓更多私樓管理機關成員參加。課程內容包括分層建築物管理制度概述、分層建築物的負擔及工程、分層建築物的機關及運作、分層建築物管理涉及的爭議及解決。

培訓課程由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研究會副理事長艾林芝博士、李詠瑜及何張龍大律師擔任導師,以《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為基礎,分析樓管制度的具體運作及管理機關成員的權責,並配合實際案例進行研討。

第三期及第四期課程將分別於8月25日及9月29日,連續四周,逢周三晚上八時至10時在房屋局離島辦事處開課,課程以廣東話授課,四堂合共八小時。每個管理機關最多二名成員報名。每一期學員共30人,額滿即止,報名請致電房屋局2859 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