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菜單
警察總局:違反防疫措施者將即審即判
2022-07-12 19:25:24

 

        【本報消息】因應疫情本澳進入相對靜止狀況第二日,警察總局警務聯絡及公共關係處處長張健欣下午表示,執法部門至今累計檢控九宗涉及不佩戴口罩行為;由於違法情況仍然存在,由現在開始會對需要檢控的違法行為以現行犯形式拘留,並按情況即審即判。

        張健欣在政府疫情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各保安部門人員今日繼續在全澳各社區進行宣傳勸喻及巡邏執法工作,由凌晨零時至下午三時共進行了810次勸喻工作,主要涉及無戴口罩、吸煙及在戶外運動等;由7月11日凌晨全城實施相對靜止措施至今,執法部門累計共檢控九宗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

繼周一在同一場合宣佈執法部門會對違反防疫措施人士作出直接檢控後,他指由於違法情況仍然存在,由現在開始,執法部門對於需要檢控的違法行為,將會以現行犯形式進行拘留,並立即送交檢察院及法院處理,司法機關會按情況,或會依法採用簡易訴訟程序的方式即審即判。

因此,警方再次提醒所有在澳人士,都需要遵守《傳染病防治法》及第1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其中外僱更可能因涉及刑事犯罪而被取消藍卡。而根據當局公佈違反防疫措施的個案,當局均引用了《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違反防疫措施」第四款的規定,違反者可被處最高兩年徒刑,或科處最高240日罰金。

會上有傳媒問及居民駕駛私家車時未有佩戴口罩會否被檢控時,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當居民一個人駕駛時若無打開車窗,可酌情不佩戴口罩,但基於防止病毒傳播及個人受感染的風險來考慮,如果有打開車窗就應佩戴口罩;若車廂內有多於一人時,車上每人都應該佩戴口罩。

不符資格被拒上巴士49宗

對於有家長反映其有自閉症的子女外出參與全民核檢時不願意佩戴口罩情況,警方回應指特殊情況會詢問衛生局意見,並會根據具體情況做判斷。

        李德輝補充,前線人員方執法時會根據具體情況而定,目前檢控的人士包括涉及長距離跑步不佩戴口罩,若發現居民沒有意識佩戴好口罩會即時作出檢控,若發現情節不太嚴重會作勸喻,但強調警察總局已公佈會更嚴厲執法,但非以處罰為目的,希望市民配合防疫措施。

另外,交通事務局公佈,局方今日聯同兩間公共巴士公司檢視今早的巴士運作情況,認為大致暢順;周二截至早上九時,兩間巴士公司合計開出共501個班次,較上周同期下降63%,運載人次9,155人,較上周同期下降77%。期間,兩間巴士公司合計共有49宗因不符資格被拒上巴士的個案,較周一同期下降67%,當中主要涉及未能出示許可證,包括學生及只憑健康碼上車的人士。

兩間巴士公司會持續加強內部溝通,對合符條件的乘客予以運載,兩巴亦已加派人手到山頂醫院及鏡湖醫院周邊站點,協助病患者上車。

交通事務局再次呼籲,現時,僅符合特定條件的乘客方可搭乘公共巴士,市民如無必要應儘可能避免外出,減少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