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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列法定傳染病需24小時內申報
2022-07-27 15:27:28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5/2008號行政法規〈傳染病強制申報機制〉附件》行政法規草案,特區政府在草案中建議將猴痘納入列作法定傳染病,應在具備申報條件後24小時內申報。

        當局指世界各地陸續出現人類感染猴痘病毒的確診個案,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猴痘疫情列作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應第9/2022號法律《修改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附件的傳染病表》的頒佈,猴痘已納入澳門特區傳染病表,為此,特區政府修改第15/2008號行政法規《傳染病強制申報機制》,將猴痘納入應在具備申報條件後24小時內作出申報的疾病。

        行政法規將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