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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辣招」取消 發展商推單位「試水溫」
2024-04-21 22:01:48

 

            【本報消息】立法會上周四以緊急程序通過《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法案,政府翌日隨即在《特區公報》刊登該法,由上周六起全面取消不動產的特別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取得印花稅;金管局亦發出新的樓宇按揭指引,同日起取消非本澳居民逆週期樓宇按揭成數措施,非本澳居民的樓宇按揭成數上限與本澳居民一樣統一為七成,並暫停實施壓力測試要求。標誌本澳長達14年的調控樓市措施全面撤銷,有地產中介表示已有發展商推出單位「試水溫」。

            鄰埠香港政府去年和今年先後對樓宇「減辣」和「撤辣」,本澳也於今年元旦日不再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人士徵收相當於樓價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進行了首輪「減辣」,而上周六正式取消涉及不動產的三項印花稅,意味政府自2010年起為調控樓市而推出的稅務措施全面取消。

            財政局和金融管理局表示,經持續關注及評估不動產市場情況,因應不動產市場環境的變化,政府提案並獲立法會審議及通過第5/2024號法律《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自4月20日起移轉不動產,無須繳交特別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取得印花稅。

特別印花稅是指在取得後未滿兩年移轉所取得的住宅單位、商業單位、寫字樓及車位,移轉人無須繳納移轉樓價一成或兩成的特別印花稅。額外印花稅是指非澳門居民、法人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取得住宅單位無須繳納取得樓價一成的額外印花稅。取得印花稅是指取得第三個或以上住宅單位無須繳納取得樓價一成的取得印花稅。

撤辣法案設有過渡規定

            該法設有過渡規定,在法律生效前已作出移轉不動產的文件、文書或行為,仍適用原有法律規定,尤其是相關的結算及處罰規定。至於在法律生效前獲豁免取得印花稅的人士,在法律生效後即使獲豁免的不動產在發出相關免稅憑單未滿三年內非基於繼承原因移轉,原獲豁免的取得人亦無須繳納取得印花稅。

            與此同時,金管局發出樓宇按揭新指引,同樣由4月20日起取消非澳門居民的逆週期樓宇按揭成數措施,澳門居民及非澳門居民按揭成數上限統一為七成,澳門居民購置經濟房屋按揭成數上限則會維持為九成,並暫停實施按揭貸款利率上調兩個百分點的壓力測試要求。

            如有疑問,居民可致電財政局稅務查詢熱線電話2833 6886及澳門金融管理局電話2856 8856。

            本澳對樓市全面「撤辣」,有地產中介表示近日收到的查詢較早前增多,當中本澳居民和非本澳居民都有,並有發展商推出單位測試市場反應情況;並指樓市「撤辣」雖然減低了樓宇交易成本,但過去多輪加息已令按揭利率有所增加導致成本上升,相信自住用途的居民可能仍然會抱觀望態度,需時作進一步觀察經濟和評估就業前景後,「計掂數」才會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