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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戶外收費公共停車場年內開放使用
2023-10-29 21:01:23

        【本報消息】在配合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及「二五」規劃的前提下,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一直以服務市民、致力提供市民所需為指導方針,有序落實各項工作。一如既往在公共房屋、交通、環保、城市規劃,以及公共建設作出最大努力。

        特區政府近年不斷優化過路設施,為市民提供更安全的綠色出行環境,同時透過空中走廊、步行系統等設施縮減社區之間的步行距離。

        其中已啟動的東北大馬路空中走廊項目共分三區,分別是長約600米沿路設置多個上落點的空中走廊、長約700米風雨走廊,以及於勞動節大馬路及馬場東大馬路路口建造互通的行人天橋。空中走廊建成後除可有效理順東北大馬路的交通環境外,亦擴大區內綠色出行相互連接的範圍,構建立體及無障礙出行條件。

        隨著筷子基、林茂塘區居民對出行便利需求提高,公共建設局啟動了林茂塘海邊大馬路、蘭花前地行人天橋建設工程以及沙梨頭海邊大馬路行人天橋設計工作,三項工程建成後,市民可透過人車分隔的空中走廊通達林茂塘至筷子基一帶。

        根據澳門都市固體廢物物理及分析研究數據,廚餘約佔澳門城市整體固體廢物量的三至四成。為了能長遠完善廚餘回收工作,以及緩解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的處理壓力,特區政府於建築廢料堆填區內籌建「有機資源回收中心」。

有機回收設施按序建設中

        有機資源回收中心採用的主要技術,是以厭氧分解有機廢物並產生生物氣(一種與天然氣相近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發電。有關建設工程項目已經完成判給,將按序推進於2027年落成。

        有機資源回收中心投入運作後,主要會對廚餘作分類處理。首階段的日處理量為150公噸廚餘,以及420立方米的吸缸車廢水(主要為食肆廚房的隔油井油脂廢水、地盤的臨時廁所化學廢水)。有機廢物經過厭氧處理後產生的生物氣更可轉化為綠色電能,減少碳足跡,有助保護環境。

        為有序推進及落實五階梯房屋政策,私人住宅作為重要一環,特區政府因應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按既定目標,規劃及選取適當土地,作為私人住宅用地公開招標。依據第10/2013號法律《土地法》,特區政府頒布了第6/2019號行政法規《判給土地的公開招標程序》,為土地公開競投提供了法律條件。

        今年八月九日,特區政府就氹仔兩幅國有土地(BT8及BT9a地段)的判給進行公開招標。根據《土地分類及用途》規定,兩幅土地屬於居住區,用途均為H2類居住用地。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自2023年8月1日生效,旨在對公共泊車服務的管理、使用、監察及處罰制度作系統性規範,尤其為有效利用土地作為公共停車場。

        法案生效前,「停車場」被定義為「供車輛停泊的樓宇或樓宇的部份」,令部門無法以「停車場模式」的運作方法在戶外設置公共停車場。當法案重新定義「公共停車場」的概念為可以是在「建築物」或「土地」,加上與法案同步推出的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了更靈活的泊車費用支付方式,為政府設置「戶外收費公共停車場」創造條件,對部份地區居民提供能合法地較長時間泊車的地方。

        法案生效後,交通事務局隨即選擇位於氹仔柯維納馬路與廣東大馬路交界處中央分隔帶的原重型汽車停泊區,將之重新規劃為首個戶外收費公共停車場,提供輕型汽車和重型車泊位。優化工程已於今年九月展開,包括泊車位置重整和機電設備安裝,部門也會同步制訂使用規章,爭取今年內對外開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