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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員額制推行近四年人員僅微減千名
2023-11-20 22:55:57

 

        【本報消息】今屆政府實施公務員員額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公務員員額制度實施了將近四年,公務人員總數由2020年4月的3.5萬人,輕微減少至今年10月底的3.4萬人;政府會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調控政府部門員額,當有些部門因工作需要聘請人員但員額不足時,可以突破員額的限制。

        張永春列席立法會回應議員有關公務員員額制度時提到,回歸後隨著工作量增長,公共部門人員數量有所增長,按照2019年各部門提交的預算人數,2020年公務人員總數達3.8萬人,為控制公務員數量,行政長官提出今屆政府公務員總數不超過3.8萬人的目標,並於2020年4月底開始,政府部門實施員額制度,各個施政範疇員額以當時的實際人員數量為基準。。

        他認為對公共部門整體而言,3.5萬人的公務員總數應該是足夠的,但不排除有個別部門的廳級、處級存在人員短缺問題,要解決人員不足除了在必要時增聘人手外,還要做好人員合理分工和靈活橫向調配,避免出現有些人「忙就忙到死」、有些人「閒就閒到死」的情況。

會上也有多名議員再次關注到官員問責,張永春指,社會高度關注領導及主管人員是否盡力履行職責,以及特區政府對作出違紀行為的官員能否依法及時處理的問題,今年政府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完善領導主管人員的管理制度及建立專門紀律制度的方案,為下一階段的修法工作做好準備。政府亦將引入人事管理電子化的相關規定,以充分運用人力資源,提高行政效率。

他表示,政府明年會向立法會提案,對《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從制度層面強化官員問責機制;其中修改《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會更詳盡規定包括官員應遵守義務,例如官員在私人生活中的行為,如影響部門聲譽、職業操守、個人誠信等,如有違反會有相應責任;同時會優化人員任免方面的規定,訂定更具體的處長級別的主管選用條件,除了背景、學歷和工作能力外,當中增加需經專門培訓課程,同時成績為合格。

新一屆特首選舉工作明年初啟動

        與此同時,政府會檢討《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中有關紀律制度的相關規定,適用有公務員,並會在這基礎上,制定領導主管人員的專有紀律制度,以填補現有法律上空缺。除了完善法律制度,政府將不斷透過培訓等各種方式,強化施政為民的管治理念,讓公務員做到廉潔奉公,並且有責任、有擔當。

對於議員反映公務員中存在「不做不錯、不叫不做」的「躺平」問題,張永春認為大部分公務員都是依法守法,有所作為的,但也不可否認有部份存在「不做不錯、少做少錯」,甚至「躺平」情況,認為應首先由領導主管的態度抓起,若領導主管抱這種態度將難以要求下屬有所作為;並認為要官員問責也應同時有容錯機制,否則因小錯就要返回原位公務員可能重回不做不錯情況,難以形成勇於擔當、有所作為的公務員文化。

        張永春認同部份公務員「躺平」令人頭痛,因為他們不搞事、不與領導作對,工作上沒產出,但要對他們開展紀律程序並不容易;他認為政府每個部門、附屬單位都應該要有相應績效評估以解決「躺平」問題。

另外,張永春表示,明年初將啟動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工作,將組建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並確保選舉順利完成。同時將配合立法會做好修改《立法會選舉法》的審議工作,以及依照《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規定,提交修改《就職宣誓法》的法案,完善特區公職人員的就職宣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