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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口岸東南側「V形地」已歸澳管轄
2024-05-30 22:28:13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作出批示公佈國務院關於同意澳門特區對拱北口岸東南側陸地和海域(「V形地」)實施管轄的批覆,同意自5月31日零時起,由澳門特區對相關陸地和海域依照澳門法律管轄,涉及總面積 3,700.178平方米,包括陸地 1,439.130平方米和海域 2,261.048平方米。行政長官同時批示劃定相關陸地和海域的地籍圖。

2024年5月24日依照2023年12月29日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批覆同意自2024年5月31日零時起,由澳門特區對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

V型地總面積逾3,700平方米

根據國務院批覆,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的總面積為3,700.178平方米,包括陸地1,439. 130平方米和海域2,261. 048平方米。批覆並附有相關區域的坐標。

因應此次移交管轄的工作,澳門特區制定了第10/2024號法律《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並在5月30日發佈第19/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國務院關於同意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批覆》)、第20/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自2024年5月31日零時起實施管轄),以及第9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劃定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的地籍圖)等相關文件,完成了本地配套立法的工作。

相關陸地和海域移交澳門特區管轄,有利於更好地發揮輕軌東線項目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對推動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

另外,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V形地」僅能是用於澳門輕軌東線項目建設,使用期限內不得變更用途,因此將不會建設商業、住宅或旅遊娛樂項目。